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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甌海通報3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發表時間:2019-12-23 09:53:37    瀏覽量:1103次    作者:    來源:

           

          為進一步發揮警示作用,嚴明紀律,促進黨風政風轉變,日前甌海區紀委監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3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一、婁橋街道原黨政辦主任陳永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原婁潘國土所副所長葉堅鋒、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原婁橋中隊中隊長孫赟等人履職不力導致婁橋街道東風村大規模違建長期存在問題。東風村村民為申請安裝電表,通過東風村委會出具了該村房屋始建于20世紀50年代,均未辦理產權證的證明。陳永耀未作調查即簽署“情況屬實,請有關部門給予支持”的意見并擅自加蓋公章,婁潘國土所和婁橋行政執法中隊未及時發現違法建筑且發現后未依法查處,致使麻耕山上違法建筑大規模存在。2019年8月,陳永耀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孫赟、葉堅鋒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潘橋街道桐嶺村黨支部書記吳加孟工作形式主義導致村三產指標調劑款被挪用問題。桐嶺村經濟合作社報賬員葉學漢利用職務便利,將三產指標調劑款共計547441.24元存入其私人帳戶。吳加孟身為村支部書記,對三產指標調劑工作底數不清,且未督促核算調劑款,致使葉學漢將上述547441.24元村集體資金陸續挪用于歸還銀行貸款、房屋裝修及零星生活支出等。2019年4月,區委巡察組巡察期間,葉學漢主動將547441.24元退還給村集體。2019年10月,吳加孟因在村集體資金管理中不正確履職,存在形式主義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仙巖街道穗豐村原黨支部書記劉文進工作形式主義,擅自決定重大事項導致村社保指標被違規占用問題。穗豐村社保員葉芳利用職務便利,先后4次把4名不符合條件的外村人員假造為穗豐村被征地農民上報。劉文進身為村支部書記,未將社保申報名單提交村集體會議研究,也沒有履行“五議兩公開”程序,導致穗豐村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指標被不符合條件人員占用。2019年9月,劉文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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