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甌海: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發表時間:2020-04-14 14:06:26 瀏覽量:1169次 作者: 來源:
為進一步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日前溫州市甌海區通報3起近期查處的典型問題。
1.南白象街道金竹村黨總支原書記蔡祖海等人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和離職村干部慰問金問題。2019年1月,蔡祖海召開村兩委會議研究決定用村集體資金違規發放2018年度黨員會議補貼和離職村干部慰問金,合計違規發放補貼14100元。2019年7月,蔡祖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村監委會主任王蕓蕓因履行監督職責不力,未及時制止村兩委違規發放津補貼行為,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新橋街道西湖社區黨委委員黃海玲等人以加班補貼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8年至2019年,黃海玲多次偽造西湖村(社區)節假日值班安排表,以值班費的形式套取財政資金發放給本單位工作人員,合計違規發放3900元。黃海玲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9年9月,黃海玲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西湖社區黨委委員凌碧云未經核實簽署證明意見,受到誡勉處理。
3.梧田街道老殿后村村委會原主任胡建華和黨支部原委員陳建文違規接受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問題。2014年10月,為確認三產安置房(瑞庭家園)電梯項目,胡建華、陳建文與安置戶代表到蘇州帝奧電梯公司生產基地進行現場考察,考察后游玩了南潯古鎮景點,并在該景點邊上一農家樂用餐,費用均由該電梯公司支付。胡建華還存在其他違規違紀行為。2019年12月,胡建華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陳建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